当前时间:
站内搜索:
bug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税服务 >> 办税指南 >> 税务登记规范 >> 停复业登记
复业登记
bug
发布日期:2015-05-20 | 浏览次数: | 来源: 纳税服务处 | 【 字体:
bug
bug

 

【业务描述】 

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报送资料】 

停业复业报告书2份。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根据纳税人提交资料,制作《停、复业报告书》2份,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 

3)在征管信息系统中进行复业处理,发现纳税人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停、复业登记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4)返还收存的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发票领用簿》及发票。

【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12366。


 

 

bug
bug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信息 | 网站建议
版权所有:365赛事投注 皖ICP备09009541号
联系信箱:aqdsj02@mail.hf.ah.cn 地址:安庆市孝肃路251号 邮编:246000
技术支持:合肥深拓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301251 您是第 位访客
皖公网安备 34080302000053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2-06 17: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