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站内搜索:
bug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税服务 >> 12366热线 >> 热点咨询问题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具体为什么?
bug
发布日期:2017-06-02 | 浏览次数: | 来源: 纳税服务科 | 【 字体:
bug
bug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的规定,自201711日至201912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bug
bug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信息 | 网站建议
版权所有:365赛事投注 皖ICP备09009541号
联系信箱:aqdsj02@mail.hf.ah.cn 地址:安庆市孝肃路251号 邮编:246000
技术支持:合肥深拓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301251 您是第 位访客
皖公网安备 34080302000053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2-06 17: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