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你好!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计税依据是按上年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全额征收,征收比例为0.06%。银行或保险公司征收比例为0.04%。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非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06%征收。
部门:基金(费)科 答复时间:2014-01-10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