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性问题(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春平)
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来到“1584政风行风热线”直播现场的嘉宾是365赛事投注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春平,陪同杨局长上线的有市地税局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科长张卫东、纳税服务科副科长胡吉宏。欢迎三位来到阳光直播室。
杨局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早上好!
主持人:税收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市地税局主要职能是组织税费收入,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证。多年来市地税局注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纳税服务,圆满完成了税收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首先请杨局长简要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市地税局的主要工作,好吗?
杨局长:好的。地税部门的职能归纳起来主要是组织收入、执行政策、服务发展。自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我局具体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契税等13个税种以及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11项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国地税合作,代征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地税作为推进地方经济建设和保障民生发展的重要源泉,今年前9个月,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税费收入88.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0.7亿元,完成政府汇编计划的83.2%,超时间进度近一个月,市本级税收收入完成17.96亿元,完成市政府年度计划的85.5%。剔除营改增因素,税收收入可比口径增长7.1%;社保费收入37.9亿元,同比增长13.7%。借此机会,我谨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地税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税政业务问题(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科长张卫东)
主持人:最近我们从新闻媒体上得知,《环境保护税法》已正式出台,并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广大市民也普遍关心。首先请张科长先给听众朋友介绍一下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的重要意义,好吗?
张科长:好的。税收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经济手段。“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一项基本要求。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不能满足我国加大环保力度、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开征环境保护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二是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三是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强化税收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四是通过“清费立税”,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主持人:请问环境保护费改税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张科长:将现行排污费征收制度改为税收征管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策内容、征管机制、管理权限的转换。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特殊的政治经济背景下,主要任务是统筹兼顾、顺利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确保此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平稳顺利转换。考虑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此次费改税将以原排污费征收制度为基础实行平移。根据现行排污费项目设置税目,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将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将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和噪声的超标分贝数作为计税依据。
二是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努力构建我国绿色税制体系。在现有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等重点污染源征税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对其他污染物征税的可行性,在今后条件成熟后,将相关污染物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列为征税项目,进一步扩大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加强污染排放治理制度建设。
三是在税政统一基础上,适当下放税政管理权。鉴于当前环境治理主要工作职责在地方政府,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兼顾各地排污费标准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对大气和水污染物设定幅度税额,并授权各省(区、市)在规定幅度内,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四是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但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监测计算专业性较强,实际税收征管工作离不开环保部门的配合,为保障税收征管工作顺利开展,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主持人:请问为什么将法律名称定为《环境保护税法》?
张科长:此次开征环境保护税采取费改税方式,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对象和范围基本相同,均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今后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可以选择污染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税范围。比如,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可考虑适时将二氧化碳纳入征税范围。《环境保护税法》这一名称符合税制改革的方向,可以为未来扩大征税范围和整体税制改革留出空间。
主持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张科长:为保证环境保护“费改税”工作平稳过渡,此次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确定与环境保护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规定进行了有效衔接。《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主持人:《环境保护税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前还需要做哪此工作?
张科长:《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税是新开征的税种,收费与征税两套制度要进行转换,政策上和征管上需要做前期准备工作:一是起草税法实施条例,细化具体政策和征管措施,并按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准。二是对授权地方决定的事项,包括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增加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的项目数等,由各省(区、市)按法律程序确定和报批。三是做好税收征管准备工作,包括建立税务与环保工作配合机制、调试征税信息系统、交接纳税人资料、建立信息交换平台等。四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纳税辅导和业务培训,确保征管工作有序进行。《环境保护税法》作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第一部税法,相关部门将按照法治精神做好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该法顺利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