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2 月1 日,安庆市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明确宣布,2018 年1 月1日起安庆市市区正式实施《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为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市主干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军事设施保护区;山林、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地等其他地点属于禁止燃放区域。
环城西路以东、中山大道以南、秦潭路以西、沿江路以北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这个区域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时间一律不允许燃放。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记者蒋六乔